2021年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盲审通知
为落实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在不降低学位授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扎实做好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确保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及时获得学位。郑州大学一附院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现将近期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请博士学位的条件
(一) 统招博士入学满四年,在职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入学满三年(在职人员的开题时间与正式提交论文盲审时间,间隔不少于2年)
(二) 应修课程均已修完且成绩合格。
(三) 在职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通过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
(四) 在职申请博士学位人员,从入学当年起,五个学年内申请学位,课程成绩有效,逾期作废,不再接受提交申请的学位论文。(例如:2016年9月入学,最迟在2021年3月参加论文盲审并申请学位)
二、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做复制比初检测
(一)初检测要求
1.电子论文以PDF格式发送;
2.电子论文的命名要求:一附院+统招博/在职博+姓名+学号(例如:一附院在职博张三2016123456、一附院统招博李四201612345);
3.复制比初检测的电子版论文发送到研究生处的邮箱zdyfy3301@sina.com;(此为新浪邮箱,请与研究生处126的邮箱区别开)
4.发送电子论文到研究生处邮箱的最终截止时间在2021年3月5日上午9点之前。
5. 不接收个人反复多次发送论文参加复制比检测。
6.此次检测结果仅供导师指导论文整改及盲审时参考,不作为能否答辩及授予学位的依据。复制比初检测结果将会反馈至原发送电子论文的邮箱。
(二)3月9日将复制比检测结果反馈至原发送电子论文的邮箱。如果截止在3月9日下午6点没有收到检测结果反馈,请于3月10日上午致电:0371-66913301查询。
(三) 此次检测不合格学员,均应当认真修改论文,提高论文质量。复制比检测相关说明:要求硕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30%且去除本人复制比(或去除引用复制比)<20%,博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30%且去除本人复制比(或去除引用复制比)<15%。
三、预答辩形式(复评人员不参加)
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论文预答辩可以采用远程视频形式进行,或者组织现场预答辩,也可以两种形式结合进行。远程视频预答辩委员会组成、程序、质量要求等必须与现场预答辩保持一致,其它要求按照学校原有相关要求执行。进行远程视频预答辩的研究生应在单独空间全程独自完成。预答辩结果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答辩主席、答辩委员、答辩秘书等人员相关表格签名可采用电子签名或后期补签。所有预答辩原则上要求在3月10日之前完成。关于预答辩的要求,请参阅附件:预答辩要求
所有参加论文复制比检测的申请人员,完成以学科为单位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并如实填写预答辩情况表(一式两份)。附件:预答辩表
四、提交纸质版评审材料
纸质版的评审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3月12日(截止时间在12日下午5点之前)。送到或者邮寄到研究生处。邮寄只接收顺丰快递。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建设东路1号,郑州大学一附院行政楼7楼,研究生处。电话:0371-66913301
提交纸质版评审材料包括:
1.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一式两份)表内信息填写完整,预答辩小组成员都已签字。
2.参加盲审人员的导师意见书(一份原件)需导师本人签字,且批注“论文已批阅,同意送交匿名评审”。附件:匿名评阅导师意见书
五、提交电子版评审材料
博士论文盲审不再收取纸质版的论文进行评审。所有盲审的论文都是以电子版的形式,全部进行双盲评阅,由学校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盲评5份,论文送审仍然采用网络送审形式。
电子版评审材料提交时间:3月12日(截止时间在12日上午12点之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一附院研究生处邮箱zdyfy3301@126.com,(此为126邮箱,请与初检测发送的邮箱区别开)
邮件的主题词注明“在职/统招+博士+姓名+年级/学号”盲审论文。向邮箱发送电子论文前,请仔细检查修改,一旦发送,不再接受更改。由于参加盲审人员比较多,请不要将论文反复多次发送,避免造成送审论文的版本错误。邮箱收到邮件之后,会有自动回复,证明邮件已经发送成功。
(一)电子版评审材料包括:
1.学位论文(电子版)请转换成PDF格式(删去作者和导师信息及个人简历和致谢部分)。
2. 自评表(电子版)word 格式(需将自评部分填写完整)。附件:自评表(统招博士) 自评表(在职博士)
3. 论文相关内容的excel信息表格。附件:信息表
(二)提交电子版材料命名要求为:
★文件命名规则(注意中间间隔为下划线而非中线,否则论文上传不了)
★盲评论文封面上和内容里均不能出现导师和学生等相关信息。
1. 统招博士
(注意:所有命名中间没有空格,都是下划线)
学位论文(电子版):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码_学号_LW,例如:10459_100201_201311440001_LW
自评表(电子版):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码_学号_ZPB,例如:10459_100201_201311440001_ZPB
信息表(电子版):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码_学号_QT,例如:10459_100201_201311440001_QT
2. 在职博士
(注意:所有命名中间没有空格,都是下划线)
学位论文(电子版):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码_学号_LW,例如: 10459_105101_20161234_LW;
自评表(电子版):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码_学号_ZPB,例如:10459_105101_20161234_ZPB
信息表(电子版):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码_学号_QT,例如:10459_105101_20161234_QT
附:学科代码及名称参考 学科代码及专业名称
(表中sheet1为科学学位的专业代码,即统招博士;sheet2为专业学位的专业代码,即在职博士)
六、复评人员
注:复评人员不需要再次提交预答辩情况表
往届参加论文盲审未通过人员,需要参加此次论文复评。
复评论文电子版提交时间:3月12日(截止时间在12日上午12点之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一附院研究生处邮箱zdyfy3301@sina.com;(此为新浪邮箱,请与研究生处126的邮箱区别开)。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复评论文”字样,以示区分。电子版材料的命名要求同上。发送所有电子版材料的同时,连同“复评申请书”的电子版一起发送到邮箱。(附件:复评申请书)。
纸质版“复评申请书”提交时间:2021年3月12日(截止时间在12日下午5点之前),送到或者邮寄到研究生处(地址同上)。
七、补充
博士论文盲审评阅周期为50天左右,为保证盲审结果能按期返回,接收双盲评阅材料由院系统一提交至学校研究生院,不接受个人提交,之后研究生院不再送审。论文送出之后无须到研究生院学位办查询、催促,学位办将返回的每一份评阅结果在网上实时更新(研究生院学位办http://gs.zzu.edu.cn/default2.aspx?firstId=5 ),导师和学生可通过研究生院学位办网页查询。
博士学位论文盲评结果处理:如果5份盲评意见中有1份及以上为C项,申请人不得参加当次答辩;如果5份盲评意见中仅有1份为C项,其它4份均为A项,可以申请当次复议,复议通过后可以参加答辩;对于盲评意见1份及以上总体评价低于80分的申请人,教授委员会须重点审核并有权对其作出延期决议,延期的申请人必须修改论文不少于3个月,经导师审阅后提交次教授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八、涉密及不宜公开学位论文认定工作
涉密及不宜公开学位论文认定工作须严格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涉密及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执行。(特别强调:严格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申请及审批程序。涉密学位论文按照文件第六条规定执行,必须在开题前提出申请;不宜公开学位论文按照第十二条规定执行,必须在预答辩前提出申请。未在文件规定环节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除学位授予工作要求的流程外,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增加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的答辩程序,研究生处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的不宜公开学位论文条件要求,严格控制申请不宜公开学位论文人数,杜绝为逃避论文上网而申请不宜公开的现象。该答辩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根据申请人数可安排在答辩环节、教授委员会环节或单独组织,该答辩要求督导团参加,除不宜公开学位论文审批表外,还需提交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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